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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前被继承人死亡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产是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 2020-12-18 08: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适用代位继承时,对遗产的分割应当遵循下面的原则进行:  
    (1)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人取得遗产时不受辈数的限制;  
    (3)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参加继承;  
    (4)代位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分割遗产时并不绝对均等。在代位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共同分割遗产的情况下,法律上虽然原则要求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应由其父亲或者母亲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是如果代位继承人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在分割时也应适当地多分一些。  
    (5)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时并不绝对排斥其晚辈直系血亲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虽然代位继承权的性质已经决定了被代位继承人因对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犯有某种特定罪行或者违法行为而丧失继承权,其晚辈直系血亲无权以代位继承人的资格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但是如果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本身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则可以分给其适当的遗产。虽然这不属于代位继承,但说明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并不绝对排斥他们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  
    (6)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作为法定继承人时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的资格。
  •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 夫妻一方死亡,属于死者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以及婚后取得共有财产的一半可以办理继承,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需要三方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就签署放弃协议,取得继承公证书,有被选定继承人,和死者配偶,一起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 遗赠人通过立遗嘱,将自己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给受遗赠人。遗赠人在设立遗嘱时,除了要明确、具体地写明遗嘱的内容外,还要符合有关的法定条件,否则,遗赠不能发生效力。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的范围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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