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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6年8月根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从签订劳动合同到现在,公司一直不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而且我的保险也没有完全缴纳,我已经和公司交涉过多次,一直没有结果。而且三月份,因为请假的手续问题,他们拒不通融,说我旷工,扣发了我三月份的工资

保险纠纷 2018-09-26 2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上班期间请假扣工资的有关规定应得工资扣除去请事假天数的工资、社会保险数额、个人所得税(如果有的话),剩余的就是你是的工资数。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请事假单位可以扣除该日工资。至于单位扣工资是否合理,提供如下计算方法供参考:
    一、日工资数: 日工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
    21.75,可以算你每天的实际工资数。基本工资是你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是当月拿到的实际工资。月计薪天数为
    21.75,而不是
    21.16。
    二、应得工资数: 基本工资减加上你的加班费、津贴、补助就是你的实际应得工资数。
    三、实得工资数: 应得工资扣除去请事假天数的工资、社会保险数额、个人所得税(如果有的话),剩余的就是你是的工资数。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以及被拖欠的工资,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 对旷工的处理,劳动法没有具体规定,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旷工当天没有出勤,自然没有劳动报酬;旷工不请假不出勤,可能会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主张赔偿损失。认为旷工扣钱不合理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没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拿到以下的报酬:
    1、员工应付的劳动报酬;
    2、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依法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具体而言,就是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公司还是没签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按规定支付应付的工资,还要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建议先行协商,协商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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