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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专做非标设备改装,和制造的,我是2011年3月份改装完成的,对方没付一分的设计费用,当初说好是200元钱一天给他做的,设计图纸到现在多还在我手里,在我不知情的的情况下6月份就去申请了新型实用专利,11月就批下来了,我也是想申请专利,去查了一下才知道,请问律师先生一下,他属于侵权了吗,要是再出去做同样的生产线,属于侵他权了吗?

2018-09-27 08: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专利出现侵权后,一般有三种解决途径。但是不管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途径,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收集专利侵权的证据。只有做好了这一步的工作,后面的措施才有了主动权,否则,后面的工作无法开展。解决专利侵权时应当收集的证据包括:
      
    1、专利权属证据。证明原告享有专利权或者专利许可使用权。
      
    2、侵权存在证据。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技术特征对比材料等证据。
      
    3、赔偿金额证据。证明其提出的赔偿金额有事实依据。
  • 专利申请费用必须按时交纳,如果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减缓。可以减缓的费用包括五种:申请费(其中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复审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的年费。
    其他费用不予减缓。请求减缓专利费用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如实填写经济收入状况,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 1、申请专利委托代理时,申请人需要交纳代理费和官费。  
    2、代理费数额依据申请所属技术领域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由申请人与代理机构协商后确定。  
    3、官费是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费用。首笔官费包括申请费和发明申请审查费,数额(人民币)为: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500元;  
    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500元;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  
    5、要获得并保持专利,申请人还需要在申请后的若干年内向专利局交纳专利年费等费用。  
    6、专利局可以就某些费用(申请费、发明申请审查费、发明申请维持费、复审费和授权后三年的年费五项)对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实行减缓。申请人为单位的,可减缓上述费用的70%(复审费减缓60%),申请人为个人的,可减缓上述费用的85%(复审费减缓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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