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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职后公司网址竟然发布公告,说我离职后仍然冒用公司名号,我是做销售的,我离职后并未再以他们公司什么销售,这样的公告对我以后的职业发展也造成了影响,我想请问,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罪,如果起诉赔偿有没有一个标准

肖像权 2018-09-27 0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名誉权的定义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人格权的一种.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什么是侵犯名誉权,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 侵害名誉权的,受害人可以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在侵害名誉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如果造成精神伤害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失。如侵权人拒不承担责任,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另外,侵害他人名誉权,情节严重的(如造成他人精神严重抑郁等),还可能构成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者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在生活中,每个公民都有名誉权,享有对自己人格的社会评价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当我们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时,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提起名誉权诉讼应该提交哪些资料呢?  誉权纠纷案件立案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三、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四、证明被告侵权事实存在的材料,如被告侮辱或诽谤原告的语言、文章、大小字报或公开信件等;证明侵权事实造成的损害后果,如单位处分等。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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