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一名大四毕业生,11月份的时候和一家单位签署了一份实习协议,要求12月份过去,但我现在不想过去了,算是违约,要不要支付违约金呢

合同纠纷 2018-09-28 0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明确只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两种违约金:
      
    1.用人单位出资让劳动者去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违约金,但金额最高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支出的培训费用,且按约定期限逐年递减.
      
    2.关于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保密协议,可以约定竞业期违约金,约定劳动者在离职后一段时间不得到同类的公司就职.但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离职后原用人单位需按月向劳动者支付不能到同类单位任职的经济补偿,否则劳动者不算违约.

  • 1、你好,你在实习期间与单位签订了实习协议,对于你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属于劳务关系,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倾向于是劳务关系。
    2、你们之间的劳务关系,合法有效,应当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3、你们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
    4、你已经按照约定提供了劳务,如果没有到期,你要求离开,则你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5、在合同到期后,如果对方不支付工资,则对方显然属于违约行为;
    6、依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如果对方不支付工资,你是可以要求对方及时支付的,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损失;
    7、如对方拒不支付,及时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待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 只在两种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劳动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况。
    关于违约金的标准,首先,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其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
    但是劳动者同法对于违反竞业限制应当承担违约金的数额并没有具体规定,这说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约定,但是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也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公平原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鲁木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