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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企干了四年半,没什么大原因(上班不按时,在工作时间抽烟)而被开除,没签订劳动法,企业根本就没有劳动法这回事,请问企业应该怎么赔偿我?

劳动纠纷 2018-09-29 10: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员工存在上述情况中的之一被用人单位依法开出的,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发生工伤的,应当进行贡山鉴定,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如果工伤不构成伤残的职工辞退与普通劳动者无异,五至六级用人单位不得辞退,七至十级伤残工伤职工没有法定过错不可以辞退。
  • 您好,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有合法合理的理由,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金;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自入职第二个月起的二倍工资差额,申请劳动仲擦需要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等,可以委托律师帮您代理。有没有向您出具书面的开除通知或者解除协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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