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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粮库根据本单位的用工需要于本年2月17日经库支委研究决定,新招我们4人入企工作(有档案可查)并于2009年2月23日粮库与我们签订了6个月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时粮库于2009年8月又与4人签订为期两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知何因在2010年5月粮库要我们在劳动合同文本上先填上个人基本情况,然后再由他们填入有关内容,申请人招入粮库先后签订3次劳动合同。2011年8月1日,粮库将终止劳动关系通知发给我们。我们即要求粮库返还三次劳动合同(因粮库签订的合同都不给劳动者)但粮库只把2010年5月的劳动合同退给我们。我们看了合同内容,可谁也没想一个中央企业竟然敢违背人性和道德,居然在此次合同大做文章,把前两次合同时间转换成一次合同的时长。就形成了终止劳动关系的理由。现在单位在9月上号之前 要我们签劳务合同,我们不服!但单位领导说,不签不用工!我们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8-09-29 1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必备内容具体包括: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步骤如下:
    一、劳动者在维护权益时,去劳动仲裁进行申请,劳动仲裁受理的条件是,需要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有劳动合同,那么毫无疑问,仲裁委员会直接就受理。但是大部分的公司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针对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首先就需要先准备以下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转账记录
    2.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有会更好)
    3.考勤记录
    4.同事的证人证言
    5.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6.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7.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装、工作卡等。
  • 没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开除人员必须给劳动者补助,只有劳动者严重失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时开除不给于补助。
    只要提供上岗证或者其他可以证明在公司上班的资料,尽管维权,到当地劳动局诉讼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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