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2010.12.06进公司,当时谈好工资是2300元,周末双休。在签定的劳动合同书上面,写有周末双休,工资处是空白。同时,我留有劳动合同书的复印件。但后来,单位没有与我协商的情况下,在工资处写上1300元。现在单位每月的发放工资由基本工资 补助 加班费等构成,每月发2300元。请问:我可以去劳动仲裁申请单位支付我周末的加班费吗,劳动仲裁会支持我的申请吗?应该以什么基数申请呢,我还可以申请那些补偿呢?谢谢

仲裁 2018-09-29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上班的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区县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调节法》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 加班申请通常需要填写《加班申请表》,主要包含内容如下:
    申请人、工号、申请日期、所属部门;
    申请加班的时间段(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精确到小时分钟;
    申请加班的合理原因(重点内容,需要详细介绍加班内容);
    加班总共小时数量;
    直属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审批;
    交行政人事部考勤人员签字,行政人事经理批准。
  •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事项: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