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本人在公司已经工作满10年了,去年公司先是将我从财务管理岗位降到出纳岗位(降职没降薪),准备等我合同到期后就不和我续签合同并经济补偿我,我不同意,因为根据我的情况公司应该和我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后经协商双方续签了一年合同。今年劳动合同到期的前3个月公司人力资源部发了一张《劳动合同续签意向表》。表上内容有:“个人基本信息”、“合同到期时间”、“个人意向”、“部门意见”、‘公司意见”。我当时在“个人意向”栏目内只填写了“续签”,表格交上去后部门领导找我谈话,大概意思表示公司愿意和我续签,但并未告诉我签几年。一周后公司人力资源部让我在愿意书上签名,我看到部门意见写着:续签一年,当时没想那么多,人力资源部的人也说不是正式合同不要紧的,我就先签了。现在问题是:去年已经妥协了一次,今年我肯定要和公司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是否根据这份续签意向书作为理据不和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公司不和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话,我还能否拿到经济补偿金?希望懂劳动法和人力资源的TX帮我支个招,万分感谢!

合同纠纷 2018-09-30 11: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当用人单位不再想留用某个员工时,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只是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但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如果没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能获得以下补偿:
    (1)与用人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的,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终止,只能解除。那么,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应当作何赔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无故解除合同的,属于非法解雇,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一、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比如是协商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二、二倍赔偿金  如果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即属于非法解雇范畴,劳动者可以参照本法第87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47条的二倍标准支付赔偿金。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劳动者打算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则需要注意收集证据,因为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然,如果有关证据是由单位掌握的,仲裁庭也可要求用人单位期内提供证据。不过,为了仲裁的有效取胜,建议劳动者平时也应当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黔东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