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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今年6月4日入职某公司,合同上试用期写的3个月,试用前事1000每月。转正后是1200每月。现在进公司近半年了。还没给转正,每月还是开1000元,(其中和公司提过转正,公司sha逼领导说给转正,说没问题,可以转正。)不过到现在都还没转正,一气之下,决定离职,这家公司一点信誉都没有,我还怎么在这里干。(并且补助方面,和入职前说的也不一样了)。现在离职申请书已经提交给公司领导。公司领导说离职得提前一个月申请,妈的, 我到现在还没给我转正。还申请你lao mu啊。说如果要是强行离开公司,就要赔钱。大伙帮帮我!!!!!!

合同纠纷 2018-09-30 1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根据,劳动者辞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的提前三日通知。但是,如果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特殊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 《劳动法》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也可以不予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满6个月的,应约定试用期。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满3年及其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益处在于: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违约,也就不存在违约责任。由此可知,当劳动合同期限满6个月而不约定试用期,即便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开始之初,如果单位辞退员工,或者员工提出辞职都有可能属于违约。
    单位违约的,要对劳动者予以经济补偿;员工违约的,要对单位交纳违约金。
  • 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剥夺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体活动的自由行为;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
    5、扣押劳动者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的;
    6、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集体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8、应当订立或续订而未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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