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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尊敬的律师,我的单位是中国*中心,属于中心在编人员。来单位时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书。期限到2011年6月30日。2010年9月底我在飞机上工作过程中出现浑身发麻,手抽筋,呼吸困难等症状,之后在北京治疗,当时没有认定工伤,患病三月后基本恢复去做职业病鉴定没有结果。现在我身体基本正常,但属于亚健康,我向单位提出调换工作岗位却遭拒,前几天单位人事部门给我发了终止聘用合同的通知书。 我没犯什么错误不想离开单位,我想问问各位律师: 1,我签订的聘用合同是否有效,如果辞退我是按照事业单位编制的规定,还是按照我签订的聘用合同的规定执行。 2,我是否能够通过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调换工作岗位。 3,我单位与我终止劳动合同合法,我能够得到什么补偿。注1,我的聘用合同是根据《劳动法》及《航遥中心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其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类似 2,《航遥中心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制定 3,据我们单位人讲我们单位不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我不知是否属实如何查证在此先谢过了

劳动纠纷 2018-10-01 06: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是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可以持相关的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单据等证据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然后根据仲裁结果到法院申请执行对方的财产。如果您是与老板个人建立的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可以持身份证、起诉书、合同、工作证明、工资单据等材料到法院起诉解决,然后根据法院的判决申请执行单位的财产。
    如果单位的财产被拍卖、变卖,员工的工资应该予以优先支付的。
  • 劳动合同终止的7种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该种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私自调动部门是需要经过相关程序的,且公司的单方面私自调动部门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2,公司调岗违反法律规定,调岗无效。
    3,调岗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35条规定,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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