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于2012年10月9日正式上班,公司三个月没有和我签署劳动合同,也没有缴交社保。后签署了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2014年1月到3月6日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直至2014年3月7日才签署了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或者补偿呢?

合同纠纷 2018-10-01 0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关于经济补偿
      A. 不需要支付的情形
      a.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严重过错而解除合同的;
      b. 劳动者非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拖欠工资、不缴保险)而以提前30天通知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的;
      c. 劳动者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的;
      d. 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维持原待遇但劳动者拒绝续签的。
      B. 经济补偿以上一年度全部收入/12为月标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有没有补偿?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是应该要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根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所以,由此可知,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劳动者是可以得到相应经济补偿的。
  •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只能是劳动合同的到期终止,你就按正常的离职手续办理就可以了。每家公司的办理方式都不太一样,你可以向你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去咨询。按新的《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公司应支付你N个月的补偿金,其中N为你在公司服务的年限,半年以下的按
    0.5个月算,半年以上的按1个月算。如果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至少提前3天),那公司就还应支付1个月的工资代通知期。你的情况是和派遣公司签的话,这样的情况又不一样,要看你和最后一家派遣公司签合同的时间长短。当然,你可以要求公司将你之前在公司的服务年限视同为同一公司的服务年限,不过这要看你之前换中介公司时,公司有没有向你们承诺过这些内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