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一家私人企业工作五年,前四年没合同,现在被公司解聘拉,补偿费只从签合同开使算,请问前四年的能不能要回,还有前四年没给缴的养老金能不能要回。

合同纠纷 2018-10-01 1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1、先与单位协商,补签劳动合同或者是自己离职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补偿金

    2、不成的话,再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还不行的话,就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的处理比诉讼的处理要快一些。
  • 公司没有与你签合同,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立即终止劳动关系,而且可以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安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