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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做了两年,老板无缘无故的解雇我,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就这样解雇了我该得到什么赔偿

合同纠纷 2018-10-01 1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2008年)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你的情况属于已经连续2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解雇你,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有两种选择:
    1、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未签的要求每月支付2倍工资,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倍的经济补偿金,是2N,不是2N+1,工作年限从用工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08年。希望能帮到你,建议你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争取更多的赔偿。

  • 1、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支付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已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还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行政处罚责任:《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51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对用人单位处 以每人500元罚款。
    2、未上社保可要求补缴,并可以此为由随时通知单位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并可依法要求给予经济补偿。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1.试用期用人单位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通知,但需要证明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公司不需要理由解雇职工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2.如果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3.建议你携带书面材料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帮助你维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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