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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跟我们员工签了合同,而且给大家已经交了1个月的保险,但是合同我们根本没看见,请问合同有效吗|?合同细则大家都没看到,现在经理要克扣我当月工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根本没有给公司带来任何损失),我现在不想在这个单位工作了,请问我是否该向公司赔偿,公司是否要给我赔偿。事例1:大家在在2010年8月工缴纳了9400元罚款,现在经理以工作表现不好为由,拒返还。事例2:同事们包括我,每个月都要向公司交保证金,金额在2000-5000不等,这钱该交吗?事例3:单位现在给我们交保险了,但是劳动合同大家都没见过,而且签字都是别人代签的,这合同在辞职后会影响我们吗?事例4:我们是售楼员,每天工作时间是早上8点半至晚上,晚上5点到9点时间不定,请问劳动合同里有时间界定吗?我们应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8-10-02 0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能提出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但可能面临仲裁时效的诉讼风险。没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时可以拿到以下的报酬:
    1、员工应付的劳动报酬;
    2、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依法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具体而言,就是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公司还是没签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按规定支付应付的工资,还要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及提起诉讼主张权益。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社会保险金是国家强制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因此,每个单位都必须为其员工交社保,这是法定义务。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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