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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在工厂干了十几年的主厨 合同书没期满就调职主厨职位 签了劳动者合同变更合同书去做生产车间輔助工 他沒有去报导这合同书起效吗?

综合法律 2021-01-22 1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参考法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名称变更前的企业权利义务由名称变更后的企业承担。
    因此,劳动合同封皮的名称与变更后企业的名称(公章名称)虽然不一致,但是主体是一致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企业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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