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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街上租了间门面开店,合同快到期了,房东说房子卖了,要收房,可我们当初是经过房东同意才转过来的,花了3万元。如果他要是不租那我们的转让费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8-10-02 16: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租赁合同是物产有限时间的使用权转移,
    租赁合同会约定使用期限的范围;
    合同中会约定一次性租赁费或按时间节点多次支付租赁费
    2、转让合同是物产所有权转移,
    转让合同会约定物产所有权在某个时间节点上权属移交。
    合同中会约定一次性转让费或按时间节点分期支付转让费
  •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有以下权利:
    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
    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
    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店铺装修费用剩余租期的摊销额;货物及预期收益的损失;以及其他可确定的损失等。
  • 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
    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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