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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出租方,与承租方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现在还差三个月才到期,对方不想再继续租下去,请问对方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有何处理办法?房屋内的设施有损坏,要求对方赔偿对方不同意,如果诉讼的话对方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谢谢

合同纠纷 2018-10-02 18: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怎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租赁标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
    2、租赁期限、维修和保养责任、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

    3、违约责任、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4、其他约定事项。
  • 首先,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书面续约而保持租赁关系的,视为双方依据原先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存在事实租赁关系,房东提出终止协议,承租人应予以配合,及时腾空归还;
    其次,有关租金由于双方并未做特别约定,且你依然按照每月1500缴纳,房东收款后也没有异议,直至过了六个月提出解除合同时要求按照每月2000元补差价,没有依据,承租人可以拒绝;
    再次,承租人不存在任何违约的情况下,押金应当于合同终止时及时退还承租人,否则,出租人违约;
    最后,若出租人无理拒绝退还押金,承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你有权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追回押金,同时主张按照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3、住房用途。
    4、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
    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0、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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