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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买房付了首期,用公积金贷款,中间有3个月因为换公司没交公积金,现在补上的话公司说要6个月时间,银行现在只能用普通贷款,要补上那3个月的才能用公积金贷款,房产公司要现在就办好贷款,这样的话怎么办啊?

银行 2018-10-03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照房贷合同,购房人不还贷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为避免上述情况,购房人理应在得知开发商违约后,及时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与开发商解除不合格房产的买卖合同,或者取得一定范围内的房款返还请求权,让开发商修理不合格房屋、退还部分购房款。
    建议在贷款合同上提示购房人维权途径,以约束开发商。
    如何处理房贷合同纠纷,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贷款银行与开发商协作进行。但就目前审理的房贷纠纷来看,开发商与贷款银行往往对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缺乏合作,贷款协议中既没有明确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具体时间,也对双方在合作办理房产抵押时的权利义务,未做合理配置。
    这种模糊约定,极易导致贷款银行和开发商发生纠纷。
    专家认为,房产抵押约定处于比较随意状态,没有对期限做出明确规定。根源在于,贷款银行用抵押房产进行拍卖方式收回贷款本息,存在风险,便拖延办理抵押登记以规避风险。
    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下来,虽然开发商和银行不能掌控,但应明确约定在审批后几天内银行和开发商一起办理抵押登记,从而减少纠纷。
  • 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流程
    1、申请人持已公证的二手房买卖契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
    2、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评估报告等材料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
    3、中心工作人员现场看房后,对同意办理贷款的,申请人应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1份,评估报告2份,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所有权证复印件2份,完税发票复印件1份,并交纳相关费用(担保费,抵押登记费,代办手续费等费用)后签订贷款合同。
    4、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 购买二手房申请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两种方式:
    1、借款人直接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
    其办理流程:到“中心”咨询、登记 → 提交申请资料 →“中心”受理、审批 → 买卖双方交易过户 → 与银行签订合同 → 办理抵押登记 → 贷款资金发放 → 借款人按月还款 →结清贷款→注销抵押。
    第一步 “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资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 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第三步 “中心” 受理审批:市资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第四步 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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