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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份签订合同,并且付了首付款。我们一开就说明要公积金与商贷的组合型贷款,之后我办完所有资料去了公积金那里,公积金中心说那个楼盘还没备案,等他们备案了才可以贷款,不过我可以给你先被下案,他问了我选择贷款几年及,还款的方式。后来我打电话给售楼部要求他们去备案,一直说知道了,但是几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最后售楼部跟我说要等封顶才能办,等了1年封顶了,打过去说要等竣工了才能办,竣工要到13年年底最快,后来在公积金那得到证实是要竣工报告。于是我再等,7月18日打来电话跟我们确认是不是要公积金贷款的,后来不放心又打回去问,售楼部的跟我们,他们现在正在商量,看看有几乎是公积金贷款的,人少的话,他们不去公积金中心备案了,原因是手续麻烦且要缴纳一笔保证金。那不去备案,我们就不能公积金贷款了,利息查了几十万,我该怎么办啊?

房产纠纷 2018-10-31 06: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贷款主体不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主体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主体是各商业银行。  
    (2)贷款对象不同。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对象是经资信考查合格、具有还款能力的自然人,公积金个人贷款对象除具备商业个人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外,还必须是正常缴存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职工。  
    (3)贷款资金来源不同。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资金的来源是各商业银行的自营资金(居民或单位存款),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资金的来源是职工个人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贷款利率不同。贷款利率分两档,具体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5年),月利率为3‰;5年以上的,月利率为
    3.375‰,而商业银行个人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5年),月利率为
    3.975‰;5年以上的,月利率为
    4.2‰。例:某借款人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为10年,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为
    1014.83元,总计还息21780元。商业银行贷款月还款额为
    1062.6元,总计还息
    27513.4元。  
    (5)贷款风险承担主体不同。商业银行个人贷款风险由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承担,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由确定发放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承担。
  • 追讨债务应提供什么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关于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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