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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律师  你们好!我在一家单位工作15天 入职时没入职手续也没签订劳动合同 被无故辞退,我问原因 只是说我不适合这份工作 答应支付一部分工资 我该怎么办  同意吗????

劳动纠纷 2018-10-03 14: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就应当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和克扣,否则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依法发放工资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否则劳动者也有权利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1、无故被辞退,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2、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第五,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 第一,公司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的,您可以自用工之日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主张双倍工资赔偿,该主张受到一年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如果单位满一年还没有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缴纳的,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并赔偿损失。第二,关于证据材料,您只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您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作服工作证,社保交纳记录、工资发放记录、证人证言等。
    第三,公司如果辞退你存在劳动法规定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你还以向公司索要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不能同用人单位达成合一的,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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