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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吧上班40多天了,当收银。那天我打电话给她说我我要调班,(7天调一次,白班和夜班调),我说不,后来我就说我不干了,她说明天就不用来了,我就没来了。今天他就说我没一分钱工资,押金也没有了。说了半天她硬是不给,请问她有权利扣我工资么?一般是财务的发工资,店长负责做工资表。请问如果她硬是不给我怎么办?我想我直接拿她网吧的电脑抵押,这样合法么?

合同纠纷 2018-10-04 03: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规定是公司不能全扣员工工资,要是员工工资被全扣了,那么公司也就是违规的。公司不仅不能把员工工资全扣了,每月扣减的工资的也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减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是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就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若公司违规克扣工资,可按照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具体有如下:


    1、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


    2、可自愿选择调解,主要是去找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然还可以去法院申请调解等。注意的是,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还是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去申请仲裁,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


    4、要是你在经过劳动仲裁都不能解决你工资被扣的问题,那么现在最好就要收集相关证据积极去法院起诉。必须得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人才能接着去法院起诉。

  •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该怎么办?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用人单位扣其工资和押金是不合法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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