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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全款商品房,已经交了房款的三分之二,由于种种原因,想换套大面积的,售房部也一直联系,拖了半年,现才答复不能换,且要收迟纳金,故想退房,伙同上定扣房款的50%,请问这合理吗?该扣违约金多少?

合同纠纷 2018-10-04 07: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2、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3、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签合同时注意事项:
    1、退房协议要看仔细。在买房贷款下发过程中,有的时候会出现很多争议!而且特别是购买期房!在房屋建设当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所以退房协议那一栏需要看看开发商是怎么规定的。
    2、交房标准,交房时间需要看仔细。交房标准需要看看合同上面是否又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因为这是作为以后收房的最重要的依据!而且还需要看看交房时间如果超过。开发商会做出什么赔偿。
    3、赠送面积需小心。有的房子会以赠送面积做销售卖点!可是有的童鞋收房的时候就发现实际面积比宣传的时候要小很多。合同上面又出现了赠送的猫腻!这种时候就等于有理都说不清了。
    所以有赠送的一定要看清合同怎么写的。有利于以后维权!!
  • 如果租房合同对提前退房有约定,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即可;如果租房合同没有约定可以参照以下方式处理:  
    1、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明确的违约金,这种对租客有利。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违约依法赔偿房东的损失即可。  
    2、房东的损失就是他找到下一个房客之前房屋空置的租金损失,万一他找的下一个房客租金较低,那就包括租金差价损失(当然要合理,不能差太多)。  
    3、实践里房东一般不会和租客讲道理,会直接扣押金的,不服就只能去告。如果房东肯协商,租客适当让步不算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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