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因为我们打算今结婚,我老公家兄弟多,条件又不怎么样,所以也没有房子让我们住,在5月份的时候听流言传说,奥运会之后房价会下降等等,所以心里有点不安,到底应不应该定房子,当时转了好多售楼处,也问过他们房价下调的事,他们一致说我们不会降的,于是到了9月份,我下定决定请假回家把房子定了,可是运气真的很差,十月左右就发生鑫融危机了,好多销售处就变着方法降价,我定的是小高层,政附部门把我们小区的小高层收购了,推出了一套购房优惠计划,凡购此小高层免十五电梯费,又免交一些税收等等,我感觉这对我们先买房子的四个业主不公平,因为鑫融危机,我们小区的小高层销售情况特别差,包括我在内,目前一共只有四户,我们四户都是之前买的,他们不急着住,都没有装修上房,因为我们要结婚所以上了房子装修了,但是心里总有不平?政附部门和开发商的做法对吗?现在我们开始装修了物业以我们一家装修浪费电梯费以由,拒绝开电梯给我们用!可是在上房的时候,电梯费,电梯维修费,维护费等等都是一的,我们全交齐了?请大家帮帮忙!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房产纠纷 2018-10-04 12: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物权法》第80条明确规定:“建筑物其及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电梯属于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其设计、施工、使用都综合考虑了整体物业的需要,与建筑物的规模相配套。
    电梯的有无以及使用性能的还坏,对建筑物本身的价值是有重要影响的,关系到建筑物全体业主的利益。因此,在电梯费用的分摊问题上,有明确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在电梯使用范围内对应的建筑物内全体业主,都应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电梯的费用。
    也就是说,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权力和义务对等,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 电梯的产权人为全体业主,如果通过合约的形式,委托给物业公司,那么电梯坏了,就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物业公司用维修基金维修。

    如果没有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的小区,电梯的维修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

  • 房地产开发商违约的情形
    1.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我们在选房、签订合同时,正是对房子的面积和质量确定下来,而实践中,譬如承重墙、梁开裂;外墙、外窗、卫生间渗水;墙面不垂直;大面积的空鼓等情况出现,这实际上开发商违约的表现。
    实践中,针对房屋质量的问题,具体可以分两类情况处理:
    一是普通的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有质量保修的责任。
    二是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譬如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买房人可主张退房和赔偿损失。
    2.房产证逾期未办下来的
    逾期办证的,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逾期办证超过一定期限,买房人可以主张退房,如实际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可以按实际损失来主张。
    3.如宣传与实际交付的房子不一致
    房子的地理位置、基本价格、面积、户型、装修标准、小区绿化、物业管理、周边配套等与实际不符。
    这种情况也常见,很多人以为是虚假宣传,见怪不怪,实际上是开发商违约!
    4.不合理收费
    出现了合同约定以外,又没有法律依据的收费,譬如手续费;面积补差款;产权代办费;产权证分户图表费等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黄冈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