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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今年7月份购了一套二手房,走的商业贷款,贷款已经批下来了,下周一过户,我想过户当天进行物业交割,但是业主要求房贷到他账户后进行物业交割。请问律师我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支撑,可以要求业主过户完后就进行物业交割。

房产纠纷 2018-10-04 13: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过户的注意事项  
    (一)房屋权属清晰。了解房屋权属,俗称“摸家底”。房屋权属是否清晰,卖方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完全产权,直接决定了房屋交易安全性。例如:商品房得有两证、“房改房”得有房改协议。而且产权人和卖方必须是同一人,不然虚假售卖,或买了房办不了证,都将直接影响到交易安全。  
    (二)物业交割清晰。物业交割包括水、电、煤气、停车费,以及物管费等,这些金额虽不大,但是交割不清会遗留下很多问题,如果原业主拖欠房屋有关债务会给新业主入住带来困扰。  
    (三)付款时间清晰。买卖双方需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约定好付款流程,首款、尾款分别于何时支付,约定绝对日期,不要用“过户后付余款”,此种约定过于模糊,“过户”有很多时间点,如递交过户资料、两证均已至买方名下等,一定要明确。  
    (四)税费承担清晰。二手房交易涉及税费金额是笔不小的开支,虽然由谁支付均已在办证条款里明确,但其中一方如卖方在交易过程中认为个税、营业税负担过重,想毁约或者抬高售价等,都将给交易带来诸多麻烦。所以应该事前明确,以防止房东为转嫁税费而抬高房价。  
    (五)违约责任清晰。无论是买卖双方自行交易还是通过中介交易,都应在购房合同上明确双方责权,确定履约时间和违约责任,这样才能约束双方义务的履行,即使发生分歧也有据可依,进行追究。
  • 二手房按揭贷款担保流程 
    1、确定按揭服务公司和贷款担保方案  借款人在办理贷款担保前首先需要与中介确定按揭服务公司,并向按揭服务公司提出贷款担保咨询,确定贷款担保方案。  
    2、查询公积金(如需公积金贷款担保)  与卖方确定购房意向后,借款人提供公积金帐号,由按揭服务公司进行公积金查询,确定可贷款担保的金额和贷款担保年限。  
    3、签定房屋买卖合同  借款人与卖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由于交易中心要求不同,江岸、江汉、桥口、洪山等区的房屋,需在合同签好后到所在区域的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  
    4、准备贷款担保资料,审核贷款担保资质  按揭服务公司协助借款人按照银行要求准备贷款担保资料,有的房屋需要由指定的评估公司进行房价评估;并且由按揭服务公司进行初步审核。  
    5、签贷款担保协议,公证,保险  按揭服务公司将初审后的贷款担保资料交贷款担保银行审核,通过后,按揭服务公司将安排借款人与银行签定贷款担保协议和办理协议公证,同时收取费用,包括房屋保险费等。  
    6、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  借款人到房屋所在区的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并将抵押收件收据通过按揭服务公司交贷款担保银行。  
    7、办理房产证和抵押证明  贷款担保人的房产证和他项权利证明办出后,按揭服务公司将您的产证复印件和他项权利证明原件交银行。  
    8、银行放款  银行在收到借款人的以上两证后,按揭服务公司将所贷金额发放给借款人。
  • 二手房商业贷款流程包括个人在购买售房人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如果要顺利并成功取得二手房按揭贷款,消费者一般要“十步走”: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买方通过二手房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约定首付款及贷款的比例。在这个环节买方一般应在现场看房的同时查验卖方的《房屋产权证》、水电气费记录等凭证,有时卖方会要求买方缴纳一定的定金;
    2、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现场打印《房产买卖协议》协议上应明确注明房屋价款的支付方式,如万元作为首付款,其余资金申请贷款等,并且同时由买卖双方到当地房管局现场签订《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用以明确交易资金代收代付的委托关系;
    3、由于二手房的特殊性,买方需要先找评估公司对所购房产进行评估银行会根据房屋交易价和评估价中较低者作为放贷的依据。需注意的是,有些银行会只接受指定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而有些银行则没有要求。因此购房者在评估前要先咨询贷款银行;
    4、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性一般银行会要求买方提供担保担保人可以是有经济能力的个人,也可以是专业的担保公司。需注意的是,目前有些银行已经推出了无担保的二手房贷款,因此购房者在办理房贷前要明确所在银行对担保费的收取;
    5、买方交首付款买方持《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到贷款银行交存首付款并取得交存首付款的证明,同时可向该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并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
    6、银行审核银行审核通过后买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通知卖方贷款可付;
    7、过户买卖双方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契约及复印件、买卖双方的身份证等资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并带旧土地证到土地局办理换证手续;
    8、抵押买方带上房产证、土地证过户收据、经鉴证的买卖契约、契税发票等材料,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的抵押手续;
    9、领证银行收到抵押证明后放款,贷款发放完毕买方人向房管部门领取新的房产证。
    10、注销购房者按照规定的还款方式按时归还借款在还清所有贷款后购房者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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