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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面包车和一辆普通两轮车相撞,是面包车占用了 两轮车道,两轮驾驶人无证驾驶,但两轮车驾驶人已受伤,请问赔偿怎么赔呀,

交通事故 2018-10-04 14: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了交通事故,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没有驾驶资格证的一方就应当负全部责任。因此我们不能仅仅依靠是否有驾驶证来确定责任划分。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只有得到了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才能够确定双方的责任如何进行划分。
    在确定责任后可以现有双方写上来确定如何赔偿,如果不能确定如何进行赔偿的,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确定,依照法院判决履行即可。
  • 1)报保险: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报险,并提醒事故对方报对方保险公司;
    2)报交警:拨打122或110并协助事故责任认定,告知门店事故状态;
    3)报急救电话:事故中有人伤,保护好第一现场,不随意移动现场遗落物,拨打120救助伤者。
    4)定损、定责:交警到达现场认定事故责任,保险公司达到现场定损。
    现场可确定双方责任并能够定损时,租车人需领取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车辆定损单;现场无法确定双方责任无法确定定损时交警暂扣留车辆,待事故责任确定后,租车人前往交警指定地点领取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事故车辆。
    5)在保险公司赔付之后,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剩余的赔偿。
  • 两车相撞责任各半,车上人员受伤。先由双方的交强险赔偿对方的人损和物损,剩下的按比例由事故责任人赔偿。
    有商业险的,看保险合同内容
    第一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违章搭乘造成的人身伤亡;
    (二)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
    (三)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
    (四)乘客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五)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三条 赔偿限额
    车上人员每人的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座位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
    第四条 赔偿处理
    (一)车上人员人身伤亡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计算赔偿,但每人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本保险每座赔偿限额,最高赔偿人数以投保座位数为限;
    (二)每次赔偿均实行免赔率,免赔率及办法与第三者责任险相同。
    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人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保险车辆方负全部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100%;
    保险车辆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70%;
    保险车辆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50%;
    保险车辆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30%;
    保险车辆方无事故责任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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