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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有房产证,但是没有见到土地使用证。当时问过,中介说,有土地证,过户后会给。但现在,房产证已过户完毕,中介又说,原房主要把房中的某装置拆走,否则就不给土地证。请教:过户后房子里的东西是否已属于我,原房主还有权利动用吗?房子过户了,土地证是否该无条件给我们?买卖没有土地证,当有纠纷的时候,中介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谢谢。

房产纠纷 2018-10-04 2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并不因房子是否过户而有影响,即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卖方并不对房子享有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在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子过户的时间卖方仍未取得对房屋的所有权,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 在土地证过户的这个过程中,对于办理者也是有要求的:
    1. 办理者需要携带现任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契税发票等以上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同时如果是二手房的原房主已经办理土地证的就要携带土地证原件,但是如原房主未办理土地证还需到房产交易核心的档案室来调取原房主的房改价格审查表一份,此时还需要按照契税发票上的计税金额的1%收取土地出让金。
    3. 此外,除了土地出让金外,还有额外的土地证过户用需要缴纳,缴纳的土地证过户费用包括有契税
    1.5%,印花税5‰,如果是从中介买房,需付给中介代理费1%,另外如果需要贷款,还要支付银行的贷款费用,包括律师费评估费等。
    4. 若是在领取房产证以后办理土地证,如果土地是划拨的,还要缴纳土地转让金(当地政府确定的地价的3%),若土地是转让的,就不须缴纳,剩余都是零星费用。
  • 建议可以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 目前,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停止颁发,买房子拿到的是不动产权证书,但是已经颁发的房产证并不作废,仍然有效。不动产登记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进行,以新证逐渐代替旧证的形式完成,若不动产权利发生变更、转让,会为新的产权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若不动产权利不发生变更、转让,旧证依然合法有效,效力与不动产权证书相同,仍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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