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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购买一套法院查封的房屋,房产是重庆市巴南区的,但申请执行法院是石柱人民法院,具体要怎么操作?可以办理按揭贷款购买吗?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离婚 2018-10-04 20: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房也就是按揭房,按揭房交易过户流程如下:
    1、实地看房
    这是房屋过户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步骤,如果少了这一环节,就很容易出现纠纷。因此买方不仅要实地查看房源,还要注意审查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以及产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真实性。
    2、签订《买卖合同》
    实地查看、核实了房屋情况后,买卖双方就可以签订买卖合同了。需要约定好交易细节,以免出现责任划分不清的问题。
    3、卖方向贷款银行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办理解除房产抵押
    经过银行同意后,卖方准备好资金前往银行办理提前还款。
    办理完毕后,需携带房产证、他项权证、银行出具的清贷证明、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以及身份证,前往房地产管理中心相关窗口办理解除抵押。
    4、买方办理贷款手续
    如果买方需要办理贷款手续,则应提前准备相应的贷款资料。
    卖方需准备房产证明等材料,一同前往银行办理房屋贷款手续。
    5、办理交易过户
    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一般办理时间为一周,在办理过户时,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房屋首付款。
    而且买卖双方需按标准缴纳相应税费。
  • 按揭房子出售需要哪些手续
    首先跟贷款银行了解抵押的房子能不能做转按,可以的话,你尚欠银行的钱就直接转到要买房子的人那里了;如果买房子的人不想做按揭(就是跟银行继续做房贷),也可以办好转按之后直接还清银行的钱,那他可以不必负担贷款利息。
    办好转按之后就可以进行交易了,当然,收到卖房子的钱是已经扣除欠银行的款项的。
    如果贷款银行不允许做转按,只能看看能不能找到担保公司代赎契(也就是还清欠银行的钱啦),当然担保公司不会是雷锋,会收取一笔费用的。
    如果连担保公司都找不到或者说找到的担保公司不肯代赎契,那只能自己想办法筹钱赎契,赎契后等于是取消了原来房屋的抵押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才能进行交易。
    买房时若不按揭,签房屋买卖合同时里面约定到房产交易过户同时买家要把剩余购房款给卖方。如要按揭,那看买家是自己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还是找的贷款中介或公司办理的贷款。
    按揭房是指上家通过按揭购买、贷款尚未还清的商品房。按揭房的主要特征是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产权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
  • 法院执行房产涉及的情况较多,相关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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