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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房子总价66万,先交了1万定金给房主和7000元中介费给中介公司,合同写的如卖方违约应双倍赔偿定金和中介费是否成立,还有一条是如某方违约应赔付总房款的百分之三是否成立,现在卖方违约了我能得到如何赔偿谢谢

房产纠纷 2018-10-05 08: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房定金是在房屋买卖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要由原告方提出证据)
  •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卖方毁约,买方可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需要依照下列情况来确定。
    卖房人看到房价上涨后拒绝卖房,属于民事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规定,要承担三种违约结果:一是继续履行合同;二是采取措施补救;三是赔偿缺失。
    这三种违约结果是由买房人选择的。因此,买房人可以不要卖房人返还定金,而要求对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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