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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跟我老婆结婚的时候,因为没有到指定的年龄所以现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现在到了可以领取结婚证的时候对方现在不愿意办理结婚证了,我们没有办理结婚证但有事实婚姻,现在有了个女儿一岁多,女方提出不要小孩那我该怎么办呢?那抚养费又是多少一个月呢、

离婚 2018-10-05 22: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未达结婚年龄属无效婚姻,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申请婚姻无效时双方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属于法定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法院不予受理。婚姻的效力从夫妻双方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也即在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后,他们的婚姻才受法律保护
  •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是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男女双方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进行结婚登记相关手续的办理并领取结婚证。
    双方领取结婚证后,可以认为是夫妻双方的合法关系的到国家法律的认可,其相应的权利得到法律的依法保护。
  • 你好,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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