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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人起诉了,民事借贷,近期一直没在家,法院把传票送到家里了,家里人并没有签收,这个算是送达吗,到传票开庭日期,我要回去吗

离婚 2021-02-27 1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原告不到庭法院会按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不到庭法院不会因为被告不到而不开庭,而是会缺席审判,这样就相当于被告放弃了自己的答辩、质证、举证权利,所以在这里还是建议大家如果你是被告,即便是不委托律师出庭也要自己去开庭,而且去详细了解一下案情发表一些抗辩理由,并且看看原告提交的证据是不是真实的、合法的、与案件有关联性的,并且提交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
  • 会开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二审开庭如果是要组成合议庭的,未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应该以传票的形式来通知开庭。《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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