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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继承,过户三者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分别是什么,请详细说明

继承 2018-10-06 1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用缴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此外,还需收取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  
    2、个人将无偿受赠的房产再次转让,需要交纳哪些税?  答:
    1、受赠者5年内再次转让房产的,交全额
    5.55%的营业税。计征营业税的时间分两种情况:  
    (1)对于继承、遗嘱、离婚、赡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时间从赠与人取得房产时间起计算;  
    (2)对于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从受赠行为后新产证(交完契税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2、受赠者再转让房产,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正常交易的卖房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房产转让收入额-房产原值-合理费用。其中: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3、生前无偿赠与不动产与继承不动产的利与弊?  答:
    1、生前赠与:利处在于生前赠与房产能够即时办理房产过户,受赠者能够即时拥有房屋所有权;但弊端在于生前赠与需要交纳更多的税收,需缴纳全额契税、印花税,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但赠与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三种情况除外。  
    2、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房产所有权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写明将房产归继承人所有,继承人依遗嘱取得房屋所有权。利处在于少缴税,只需交纳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弊端在于继承人须待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拥有房屋所有权;且即使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已经进行公证,但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时仍要求其他继承人到场,除非其他继承人提供不出其他公证遗嘱,该份公证遗嘱的效力才会被认定。
  •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继承,赠与,买卖,三种过户方式没有绝对合适,只有相对合适。具体的需要看父母和子女持有住房情况来定。
      买卖方式,如果住房是父母合法拥有满2年,又是父母家庭为一住房,子女名下也没有其他住房,这种情况下买卖过户合适。这种情况下买卖过户可以省去营业税
    5.55%和个人所得税1%,缴纳契税可以减半征收。所以买卖过户很划算。
      赠与方式,如果住房不是父母名下唯一住房,没有持有满2年,子女名下也有其他住房,这种情况下赠与过户相对划算,可以省去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继承方式,办理继承需要父母死亡后,才可以办理,税费只有继承公证费2%,其他有手续费几百元,单纯说省钱情况,继承过户是最省钱的。
      但是继承和赠与得到住房,以后子女想卖掉,需要承担全额房价减去办理继承或者赠与时候的花费,这个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
  •   需要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后,才能过户。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若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没有明确房产留给谁,则该房产过户后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起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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