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女方要求离婚可以要求多少精神损失费

离婚 2021-02-28 1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解释
    (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中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无过错方只能向有过错的对方当事人请求赔偿,而不能向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并且婚姻关系无过错方请求的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无过错方请求对方给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权利。
  • 首先,精神损失的赔偿要有前提的条件,这个前提条件就是在婚内一方有婚姻过错,而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过错包括四种情况:
    (一)重婚的;
    (二)婚内与婚外异性同居的;
    (三)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婚内,如果一方存在上述四种过错情况的情形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费用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经济水平而定。
  •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只能由无过错方提出,如果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