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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房子是婚后购买,房产证写的两个人名字,由于女方犯错,现离婚了,请问房产分割是按出资比例分割吗

离婚 2022-11-22 1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的房产分割:房子是婚前一人全款买的,登记的也是一人名字,那么属于个人财产,不用分配;如果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婚后一起还贷的,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登记一个人的名字就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按照子女抚养原则以及无过错原则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男女婚前的房产离婚一般不可以分,但是如果是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或者是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的,或者是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房产婚后共同所有的,可以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离婚分配如下: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或者均等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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