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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先老伴带一孩子(14周岁)嫁入他家,孩子随我叔姓夏,其间94年盖房正6间,配房4间,(农村房产没有任何手续)13年后(2001年)老伴去世。06年我叔又娶一老伴,两人感情很好。今年4月儿子不幸车祸去世。先老伴子女来争房,怕房产由后老伴家人继。我叔的姐弟不想让他们得到房产,写了一份房屋赠与协议由其姐弟加我叔,每人两间。写好后,赠与人:我叔,受赠人:其姐弟四人,还有见证人:先老伴的其中两个女儿,都签字按了手印,同意此意见。我叔的其姐弟和先老伴的子女都怕后老伴的子女会断承房产。当时70多岁的我叔那时脑筋一片空白,没主意,事后,我叔感觉不对,不能将房子都给其姐弟,因为以后的生活都得靠后老伴的孩子照顾,与后老伴及她的子女关系很好。请问,他的房产赠与协议能撤吗?

房产纠纷 2018-10-06 14: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房产赠与公证要注意哪些,  虽然取得赠与公证书可以迅速办理过户手续,但应注意几个事项:  一是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  二是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办理前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  三是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第192条规定了受赠人可以进行撤销的几种情况: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特别提醒,办理房产赠与必须慎重。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哪些房产合同需进行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房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有关规定,以下几类事项必须办理公证:  
    (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应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 遗产继承是房产所有人死亡,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的过程,合法继承人首先是死者生前遗嘱确定的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房产赠与是房产所有人的基本权利之一,由所有人决定并办理过户即可。
  • 别人赠与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分割?
    要看办理赠与时候,是否注明,是赠与你个人的财产,如果赠与合同有约定,这房子属于你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异,住房归你一人所有,
    如果没有注明是赠与你个人,就属于你婚后取得财产,算共有财产,离异,你配偶有权利分割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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