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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十三年前我母亲因病去世,我父亲又找了一个老伴,他们登记结婚,当时我和我哥已经结婚成家,前年我父亲去世了,留下一处房产,我觉得这是我父亲的婚前财产,请问这处房产的继承权是谁?谢谢!

继承 2018-10-06 18: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 1、不动产具有登记公示的效力,既然房屋产权已经登记证你朋友的名下就是他的个人财产了;
    2、放弃继承的协议无效,继承尚未开始,不存在放弃继承的概念。 法条参考: 《继承法》第七条也明确规定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包括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也就是说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上述四个法定条件,如没有达到任何一个条件,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非法剥夺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权。
  • 房产继承程序: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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