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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签订买卖合同后,在房管局,查询该房屋情况,后发现该房屋房产证在2009年已经挂失,但是业主,中介,没有告知这这情况,就被蒙蔽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我能否用房产证挂失期间房屋不能交易为由,单方面提出这个购房合同无效吗?这样算违约吗?如果造成我方的经济损失,我能否用法律途径向该房屋业主,中介提出赔偿呢?

房产纠纷 2018-10-06 1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据我国法律,没有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是不能交易的,房屋买卖合同原则上属于无效合同。 但是,如果买了该类房屋且已经实际居住的,买房人的居住权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如果房屋产权取得后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那么视为合同履行,双方均不得反悔。
    需要注意的是,买方确实需要买卖无产权证房屋的可以在买卖无产权证房屋时约定高额的违约金或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时间或者产权证取得后过户的期限。
  • 房产违约怎么赔偿?  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合同可以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因此,如果房产合同中对相应的违约责任作出了规定,比如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等,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按照房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购房者拒绝按照房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开发商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能会予以强制执行。  如果房产合同没有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那么在开发商起诉以后,法院会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购房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对“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怎么办”“买方房产违约怎么赔偿”所作的解答。买房不是小事,买房前应当思索再三,不能在签订房产合同后又反悔。因为房产合同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所以如果签订房产合同后又不想买了,除非依法解除合同,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既不想买房,又不想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就只能证明存在的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这就需要购房者及时联系律师,因为对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的证明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 1、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3、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
    4、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7、损害集体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
    8、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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