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律师 我老公病重不能执笔了,是他的弟弟给写的代书遗嘱,最后他弟弟也叫我签字了。当时我也没有多想就给签字了,这样的遗嘱有有效吗

继承 2018-10-06 1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遗嘱,被继承人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按《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按照下列方法继承:
    【一】首先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也就是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来继承死者的遗产。只要存在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且其愿意继承,遗产就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那就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是指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协商不成有争议,可到法院起诉,法院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分割标准:

    1、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一般来说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至四款规定:“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遗嘱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要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四、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 关于遗产的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因此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也是可以依照上述情形分割遗产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汕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