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和前夫于2012年4月14日离婚,但前几天有人给我看了一张60万的欠条,日期是2012年4月9日,我和前夫离婚的前几天。对方说我起诉前夫,一起还。我需要承担这笔债务吗?

离婚 2021-03-02 16: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财产分割可以开欠条,只要双方协议一致就可以了。
    是否离婚与有没付完这笔钱没任何关系,你们现是诉讼离婚,离婚与否应以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是否生效为准,即你们婚姻关系的解除,应以你们同意调解离婚、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法官会根据你们的协议书出具调解书,协议书需附卷归档,不可能退还给你们——一般是一式三份的,你们各一份,法院一份)、你们双方均签收了调解书为准,这时调解书才生效。
  • 子女欠债,若子女为未成年,父母作为子女合法监护人有代替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子女若是年满18岁的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责任人,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父母没有义务替成年子女偿还债务。
    子女死亡,父母作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完毕死者遗产之后,承担遗产价值以内债务的清偿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赣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