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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以下问题:本人2012年毕业,毕业时办理了暂缓就业协议书,没有跟任何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现在毕业一年了,找到了工作,单位需要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已经一年了,就业协议书还有效吗?如果有效,签订就业协议书后暂缓就业协议书还有效吗?

合同纠纷 2018-10-07 07: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摘要: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必须经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之后约定,并且违约金的数额必须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规定。由于三方协议所约束的权利和义务的双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学生如果要毁约的话,一般情况下学校是不能够向学生收取违约金的。
      对于初涉职场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就业之前有一个关键的环节不能疏忽,那就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
      协议不能代替合同
      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时会与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个三方协议,这是由学校作为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上班以后一定要求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从法律上讲,任何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话,都必须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的话是违法行为,会被劳动监察部门罚款。
      违约金要约定上限
      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必须经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之后约定,并且违约金的数额必须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规定。由于三方协议所约束的权利和义务的双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学生如果要毁约的话,一般情况下学校是不能够向学生收取违约金的。
      头承诺应写进备注
      很多毕业生会轻信用人单位的一些口头承诺,在到岗以后发现用人单位的待遇与当时的承诺货不对板,而与单位发生纠纷。因此,毕业生们务必充分利用好就业协议的备注栏,尽量将单位的承诺,如休假、住房补贴、解决户口、保险等各项承诺明确写入备注栏,以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半年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是试用期内也应当参加社会保险;二是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期内;三是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6个月。
    同时还要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
      不要暴露过多个人信息 毕业生填写个人简历时,请不要在规定的表单以外的地方填写你的联系方式,从而导致不安全的情况发生。
    求职者最好不留家庭电话,只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勿长时间关机。
      防骗贴士
      签劳动合同要“三看”
      求职者一定要记住,一定要和企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是在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
    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求职者要“三看”: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合同无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 就业协议书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的。根据国家规定,在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必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所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署后生效。   就业协议书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派遣毕业生、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
    所以毕业生就业时一定要签署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署,协议各方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毕业生要保证自己能正常毕业,按时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要按照合法的用人程序接收毕业生,妥善安置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学校要按照规定程序派遣毕业生。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不属于劳动合同,两者不具同一性,单位没有权利让员工承担违约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在一个月之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的次日起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双倍工资,并且办理五险一金。
  •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流程如何?  一般来说,应当严格按照以下程序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确定用人意向→毕业生填写本人基本情况并签名→在双方在场情况下填写协议内容→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基本情况并盖章或接收单位及人事代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毕业生拿协议书回所在系盖章→交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鉴暑意见并盖章(交签证费)→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就业协议书送省教育主管部门签证、缴费并盖章→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协议书单位联和毕业生自存联返还单位和毕业生→编制就业计划→发放报到证。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后,签约程序细节:  
    1、毕业生认真如实填写基本情况及应聘意见,并签名。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调配部门签定意见。  
    3、用人单位一定将档案详细转递地址填好。  
    4、各院系签意见。  
    5、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意见。  
    6、省就业指导中心签证。  需要说明的是:按程序最后到学校签章,由学校作最后把关,更有利于维护毕业生合法利益。有些毕业生图方便,要求学校先签章,再交用人单位,容易写上有损毕业生权益的条款,产生不利后果。学校把关,意义还在于确认签约手续是否完备,否则由于手续不齐等原因,导致报方案时通不过,或派走后到用人单位无法报到,会加大毕业生心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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