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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十三年了,长期性格不合,男方对家庭、对孩子从来没有负责任,现又没固定工作,没有固定住所,目前孩子已经十三岁了,我提出离婚,我有良好的固定工作,又有固定的住所,孩子能够无条件判给我吗?

离婚 2021-03-03 18: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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