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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房是我和爸爸的名字。父亲再婚,父亲以我的名义转让了房子。后妈有继承权吗?

继承 2021-03-04 01: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再婚家庭,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再婚的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再婚期间继父母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之间,均可以互相继承对方的遗产。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子女被送人,与他人形成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抚养关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养子女原则上不拥有对生父母财产的继承权,但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 视情况而定。如果房子是父母给的且已经过户,视为赠与,是个人合法财产,在继承父母遗产时该房不作为遗产分割。但你死后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其可以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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