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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有一套单位分的房子,2005年父亲再婚,结婚证的登记日期在房产证的发证日期之前(最后一次交房款是2001年),现在父亲和继母的关系不好,想把房子过户给我,房产中心说是买卖过户费用低些,买卖过户的话父亲死后会有经济纠纷吗?谢谢

房产纠纷 2018-10-07 1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过户,就需要更名的,如果不过户,那么从法律角度,就不是自己房产,因此房产证过户,从法律角度确定房屋产权属于谁。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 房屋过户费的计算,根据是否已满五年而有所有同。
    已满五年的,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
    交易契税:二手房成交价×
    1.5%(买方缴纳);
    印花税:二手房成交价×
    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交易费:6元/平方米(卖方缴纳);
    证件工本费:80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如果未满五年,那么应缴纳的税费包括:
    营业税:成交价×
    5.5%(买方缴纳);
    交易契税:二手房成交价×
    1.5%(买方缴纳);
    印花税:二手房成交价×
    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交易费:6元/平方米(卖方缴纳);
    证件工本费:80元(买方缴纳);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140平米以下视为非普通住宅,140平米以上或单位产权房交易契税按3%缴纳。
  • 赠予房产过户所需什么费用?  
    1、赠予房产过户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2、赠予房产过户契税: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符合津地税发[2006]3号文件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
    1.5%缴纳契税。  
    3、赠予房产过户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
    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4、赠予房产过户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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