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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 女方一级智力残疾,但是到了结婚的年龄了,有了对象 可以结婚了,但是去了民政局人家说不给结婚证,为什么 难道智力残疾中的就不能结婚了吗??

离婚 2018-10-07 14: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定婚龄的确定,一方面要考虑自然因素,即人的身体发育和智力成熟情况,另一方面要考虑社会因素,即政治、经济及人口发展情况.我国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这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觉悟程度和接受能力相适应。
    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一方面考虑适当提高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学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注意到法定婚龄过高,不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也脱离群众、脱离农村实际。
    因此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只拿户口本到民政局不可以补办结婚证,还需要身份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是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男女双方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进行结婚登记相关手续的办理并领取结婚证。
    双方领取结婚证后,可以认为是夫妻双方的合法关系的到国家法律的认可,其相应的权利得到法律的依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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