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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2011年与拆迁方签了协议,但协议书签的是我的名字,因安置补偿不合理至今未冋意拆迁,如何判定这份协议无效我母亲2011年与拆迁方签了协议,但协议书签的是我的名字,因安置补偿不合理至今未冋意拆迁如何判定这份协议无效?

拆迁补偿 2021-03-10 2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意以下内容:
    (一) 拆迁补偿的方式;
    (二)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
    (三)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
  • 造成拆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类: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
    2、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拆迁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对方所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3、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限所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
    4、拆迁协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 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和过渡方式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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