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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女方买的,现在结婚了,加了男方的名字,那么离婚后是对半分吗?

离婚 2021-03-13 10: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是男方买的离婚是否可以分要看情况。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不能分割。
    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在该房产增加另一方的名字,且办理了变更登记,都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予,该赠予行为有效。而婚后加名字离婚房产不一定是一人一半,而是各自享有的份额分居产权证上登记的份额为准。
  • 房子是男方买的离婚是否可以分看情况:
    1、若房屋是男方婚前个人全部出资购买的,且房屋产权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女方不能分割。
    2、若房屋是男方婚前贷款购买的,婚后房屋贷款是用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还贷的,在离婚时对于双方婚后还贷部分的本金以及本金所对应的增值部分可以分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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