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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993年我购买了一楼临街住房,前些年,我将我的住房改造成两个商业门面,用于我自己用于搞维修,并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照章纳税和交纳有关费用;另一个出租给他人经营小吃。两个商业门面总面积合计约有80多平方米。  最近我地搞旧城区改造时,在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时,我要求必须还给我已改成商业门面房的同等面积。但征收部门只认定我离街边界进深4米左右的这部分面积才能按“商业门面”计价,把我原来的两个商业门面房面积“压缩”到只有36平方米,其余建筑面积都只认定是“经营性用房”,按住宅房计价。由于在补偿方案中,“商业门面房”和“经营性用房”计价两者相差太悬殊,我觉得显失公平。我现在想咨询的是:“商业用房”和“经营性用房”在法律上有什么条款可作为界定的依据呢?另外,他们还说,如果我要求拆迁安置时还给商业门面,还要另补交一大笔“土地使用费”。不知这种产权调换的房子要交“土地使用费”的说法有无法律依据?这“土地使用费”又是要按什么标准来计算的?现特曾来咨询,敬请律师同志帮助解答一下。???

房产纠纷 2018-10-08 11: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房子产权的问题,想必大家都很疑惑。住宅房屋的产权年限只有短短70年,还了大半辈子的房贷,产权年限一到,房子不是你的了,这谁乐意。不过,小南也跟大家解释过,关于产权年限70年的问题,是指的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你的房子所有权是不会变的,只要到期后继续缴纳一部分的费用,房子照样住。跟着小南看看,专业人士如何证明“你买的房子就是你的”。根据我国宪法,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土地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70年,工业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如果你对一所房屋有所有权,这个房子是你的个人产权,是你的私有财产。个人的私有财产是得到我国宪法保护的。另一方面,从物权法上说,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简单来讲,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性的,只要你买了这个房子,拿到房产证,这所房子就永远是你的。所以,别担心了,你的房子就是你的!重庆的房子产权虽然只有50年,不过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附:产权到期如何续?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 如何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的内容如下:拆迁协议书一般情况下应使用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文本,其内容主要包括: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 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当事人认为应当订立的其他条款。 拆迁协议书签订后,必须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并可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但在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时, 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 补偿、 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应当办理证据保全。同时,被拆迁人应将原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使用证明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交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签订是房屋拆迁过程一个十分关键的 环节。此协议如果不够严谨,拆迁户通过不懈努力争取得到的合法补偿极有可能 由于协议不够严谨而付诸东流。
    拆迁户如何签订协议才能更有效地规避拆迁风险, 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呢?我认为,拆迁户签订协议时必须坚持两个原则: 两个原则: 两个原则 第一,树立“拆迁户是拆迁的强势群体,拆迁户在拆迁中处于主导地位” 第一,树立“拆迁户是拆迁的强势群体,拆迁户在拆迁中处于主导地位” 的意识。
    的意识。第二,坚持“以我为主,争取主动” 第二,坚持“以我为主,争取主动”。 拆迁户经过了与开发商的谈判、洽谈或协商,对拆迁补偿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进行协议的签订。
    拆迁所签订的协议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拆迁户在签订协议时,除签订好格式 (增 合同里的内容外, 更重要的是必须在格式合同的内容外增加必要的补充条款加补充条款是拆迁户的合法权利)。
  • 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与开发商详细约定所购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特别要详细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这样才能有效防止所购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变小。另外,购房人还应注意,虽然《办法》对许多问题作了有利于购房人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不法开发商还是会采取各种手段,胁迫、诱使购房人与其签订不利于购房人的协议,以达到其规避《办法》不利规定的目的,对此,购房人千万要当心。
      购房人自己请人测绘所住房屋的面积的依据是什么呢?建设部与国家测绘局联合发布的第83号《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是购房人请人测绘所住房屋面积的法律依据。《房屋测绘管理办法》规定,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房屋的,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
    房产测绘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载明房产测绘业务的《测绘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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