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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夫妻共同买房,但房子的付款大部分由妻子承担,包括首付和房贷。例如,妻子承担三分之二的房款。如果两个人的名字登记在房子里,如果以后夫妻离婚,房子会平分吗?怎样才能保护妻子的利益?

离婚 2021-03-16 12: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婚后买房,共同还贷,房产证仅一方名字,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看是否有约定。根据《[law@12017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law]》第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你好,婚后购买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话,房屋可能要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归夫妻双方共有、属共同财产。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应认定为明示放弃个人所有,转为共同所有。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也转化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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