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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我的律师,我和我老公是2017年初离婚的,我们协议下的两处房产是属于我名下的,但是我想问,这两处房产的债务是怎么计算的?我们的离婚协议没有把债务问题写清楚。这个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离婚 2021-03-16 21: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就是无偿赠与,债权人可以先起诉,撤销赠与合同,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套房产。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如下:
    1、夫妻共同签字即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大额债务需债权人举证夫妻共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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