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父亲去世时,他没有立遗嘱。按照父亲继承的法律顺序,平均继承份额是多少,如何分配?

继承 2021-03-17 04: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由于遗嘱是死者生前所作的处分,在他死后才予执行,故应具备必要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①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国外,遗嘱能力并不等于行为能力,可以是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
    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如在设立遗嘱后,遗嘱人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已经设立遗嘱的效力。
    ②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
    ③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在中国,凡违背法律规定剥夺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部分,归于无效。
    ④遗嘱须具有一定的形式。
  • 遗产实际上是被继承人具有所有权的财产。在被继承人去世以后,就成了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的分配首先要尊重被继承人的意见。那么被继承人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等类型的遗嘱就是其处置财产的一种方式。
  • 一般情况下要首先区分被继承人去世后是否存在遗嘱、遗赠抚养协议。如果存在前述文件,需要首先按照生效的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来进行遗产的分配;如果并不存在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的,就会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黔西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